区域产业转移对我国能源消费的影响
----李雪慧
栏目:学术论文     发布人: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3-15



随着我国区域间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产业结构调整进入新常态,鼓励沿海产业向中西部转移、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已成为我国政府协调区域经济发展和促进就业的一项重要决策,特别是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国家先后出台中西部承接产业转移的政策,地方政府也积极鼓励企业承接周边地区产业转移。然而,在此沿海产业转移战略导向下,产业转移带来的能源消费增加却并未引起有关部门和学术界的特别关注。基于2002年、2007年区域投入产出表,本文分析了20022007年我国区域产业转移所引起的能源消费区域转移情况,结果显示,长期依靠投资和出口驱动的经济增长方式,使得我国东部地区在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的同时将大量依靠资源的低端产业转向中西部地区,中西部地区在产值净转入不明显的情况下,能源消费却出现了较大幅度的增加,这也就是造成我国区域能源利用效率差距不断拉大的主要原因之一。


区域间产业转移导致的能源消费转移总量变化


从总体来看,2002-2007年我国产业呈现出由南向北转移的特点,产业向西部转移的趋势并不明显。产业净转入区分别为北部沿海地区、东北地区、西北地区和京津地区,其中,西北地区是最大的产业净转入区,产业净转入量占产业转移量的31%,北部沿海地区产业净转入量仅次于西北地区,占产业转移总量的27%。净转出区为东部沿海地区、南部沿海地区、中部地区和西南地区。其中,东部沿海地区是最大产业转出区,产业净转出量占全国产业转移总量的62.0%,全国总产出的3.7%;南部沿海地区是第二大产业转出区域,产业净转移总量占全国产业转移总量的24.4%,全国总产出的1.4%


受产业转移的影响,20022007年全国能源消费增加了7333万吨,约占2007年全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2.7%。其中,东北、北部沿海、中部、西北和西南能源消费都出现了净增加。西北地区能源消费增加最多,达到了1.14亿吨,占2007年全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4.2%,西北地区能源消费总量的31.2%;其次为东北地区,能源消费转移量为6123万吨,占全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2.3%,东北地区能源消费的18.9%;北部沿海地区的能源消费转移量也达到了4040万吨,占全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1.5%,占北部沿海地区能源消费总量的12.4%;中部地区和西南部地区由于向其他地区转移的多为低能耗的消费品产业,而转入的多为低产值、高能耗的资源型产业,因此,尽管总产出表现为净转出,但能源消费量却分别增加了2917万吨、235万吨。东部沿海地区、南部沿海地区和京津地区能源消费转出量分别为1.62亿吨、8253万吨和188万吨。其中,京津地区产业转入量为6433亿元,但能源消费却减少了188万吨,东部沿海和南部沿海地区的能源消费减少量与产业转移量比值分别是了0.650.84,产业转移在一定程度上对这三个区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从转移流向来看,20022007年产业转移带来的能源消费转移整体呈现出由东向西、由南向北的特点。由相关图表可以看出,西北地区和东北地区是主要的能源消费转入区。主要的产业转出区东部沿海地区和南部沿海地区的能源消费主要转向中部地区、西北地区和北部地区,而中部地区和北部地区在承接东、南部产业转移的同时也向西北地区转出大量的采选业和化学工业,导致能源消费也转向西北地区。西南地区主要承接了来自东部、南部和中部的能源消费,但同时也向西北、东北、北部和京津地区转移部分能源消费。


从转移产业来看,东北地区、北部沿海地区、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主要以农业、资源型产业为主,而京津地区和东南沿海地区承接的产业则以交通运输设备、机械工业、电气机械及电子通信设备等制造业为主。金属冶炼及制品业、采选业、化学工业和其他服务业是主要的转移产业,其产业转移量分别占全国产业转移总量16.2%15.5%14.1%9.0%。其中,金属冶炼及制品业由东部沿海转向北部沿海和中部地区,采选业主要由东南沿海地区转向东北地区和西北地区,化学工业主要从南部沿海地区转向东北、北部沿海和西北地区,而其他服务业主要由7个区域转移至京津地区。


最终需求驱动产业转移导致的能源消费转移


从最终需求驱动的产业转移来看,最终消费品产业转移具有向东部集中的趋势。受最终需求的驱动,产业转入区仍然为西北、京津、北部和东部沿海四个区域,其中,西北地区和京津地区为最大的产业转入区。中部地区是最大的产业转出区,其次为东部沿海地区、西南地区和南部沿海地区。20022007年,最终需求驱动的产业转移量占到了总产业转移量的60%,但能源消费仅增加了528万吨。


与产业净转移总量相比,最终需求驱动的产业转移流向中,部分区域出现了向东部区域转移的趋势。京津地区对所有区域呈现出净转入;南部沿海地区承接了中部地区净的产业转移1688亿元和西南地区2196亿元;东部沿海地区承接了南部沿海地区净产业转移1462亿元和西南地区的456亿元。出现这样的结果,说明在20022007年间,我国最终消费品以及与消费有关的制造业仍处于向东部集聚的阶段,中西部地区的最终消费产品仍需从东部地区调入。


分行业来看,最终需求驱动的产业转移中,东北地区主妻承接的产业为采选业和化学工业,京津地区承接的主要产业为其他服务业和商业、运输业,北部沿海地区承接的主要产业为金属冶炼及制品业和化学工业,西北地区主要承接的产业为采选业、化学工业。东部沿海地区主要承接的产业为化学工业和电气机械及电子通信设备制造业,南部沿海地区承接的主要产业为纺织服装业和机械工业,中部地区除非金属制品业外,其他行业均呈现出净转出,西南地区承接了部分农业、食品制造及烟草加工业。由于北方四区域承接产业多为高耗能的资源型产业,加之其各行业的能源效率相对较低,从而使得最终需求驱动的能源消费基本呈现出由南向北转移的特点,向东集聚的趋势并不显著。南部沿海地区对中部地区能源消费为净转出,东部地区对西南地区的能源消费也呈现净转出。


出口驱动产业转移导致的能源消费转移


出口驱动的产业转移中,西北地区、东北地区、中部地区、南部沿海地区和北部沿海地区成为主要的产业转入区,东部沿海地区、西南地区和京津地区是主要的产业转出区。区别于最终需求驱动的产业转移,中部地区和南部沿海地区由产业转出区变成了产业转入区,京津地区由产业转入区变为产业转出区。其中,因出口导致的区域间产业转移主要发生在京津地区和北部沿海地区、东部沿海地区和中部地区之间、西北地区和东部沿海地区之间、北部沿海地区和西南地区之间、中部地区和南部沿海地区之间。之所以出现这一结果,主要是因为东北、中部、西部等地区是我国主要的资源、能源产地,东部地区出口的增加必然会导致对原材料、能源产品需求的增加,从而导致这些资源类产业向资源相对丰富的中西部地区转移。出口驱动的产业转移会导致全国能源消费增加6805万吨,占能源消费转移总量的92.8%。也就是说,相对于最终消费驱动的产业转移,出口驱动的产业转移会导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出现较大幅度的增加。


分行业来看,出口驱动导致的产业转移主要为采选业、金属冶炼及制品业和化学工业。主要转出区为东部沿海地区和南部沿海地区,东北地区主要承接的产业为采选业和化学工业,中部地区承接了金属冶炼及制品业和化学工业,北部沿海地区承接的金属冶炼及制品业仅次于中部地区,西南地区居第三位,西部地区主要承接了采选业。由于采选业、金属冶炼及制品业和化学工业为高耗能产业,出口驱动的产业转移导致了中部地区能源消费增加了2547万吨标煤,西北地区增加能源消费2467万吨,东北地区增加能源消费1095万吨,西南地区增加能源消费917万吨,京津地区增加能源消费868万吨。


结论和政策建议


2014年国务院再次确定促进产业转移和重点产业布局调整的政策措施,未来一段时间内,推动劳动密集型产业和能源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转移将成为我国产业转移的重点。本文研究结果表明,我国在推动产业转移的同时,并没有促进产业的升级,产业转移更多地表现为由高能效的东部地区转向环境标准相对较低的中西部地区。产业转移导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增加,中西部地区生态恶化。再加上中西部承接产业多为低端产业,产业承接为东部地区产业结构升级提供了空间,但同时也可能进一步拉大了各地区经济发展的差距,因此,本文认为我国未来在制定产业转移政策时,需要:


1)制定差别化的区域产业转移政策。根据本文的测算,出口贸易的增加驱动冶金、化学工业等基础性产业向中西部转移是导致我国能源消费出现净增加的主要原因。因此,要减少产业转移过程中的能源消费的增加,东部沿海地区需要将产业转移的重点放在出口贸易升级上,而中西部地区则应该放在消费产业承接上。


2)制定严厉的产业准入政策和环境规制政策。产业转移在提高中西部经济发展水平,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发展经济的同时,还必须充分考虑到承接地区的资源和环境承载力。严禁落后产能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向中西部转移,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政府监督,建立生态文明建设问责制,建立区域生态补偿协调机制。


3)加大技术支持,提高产业承接地区企业的能效水平。开展节能宣传,建立能源管理体系,鼓励节能技术的推广,引导企业不断提高产品的能效水平。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信息来源:《社会科学文摘》2016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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